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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夫妇及儿子被列为洗钱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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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侦组指出,虽是透过地下汇兑,但外汇局应该有资料,今起会向外汇局调阅相关资料,并传唤银楼等业者

台北讯,台湾最高检察署特侦组追查前总统陈水扁境外6亿多新台币洗钱疑案,昨传唤陈水扁妻舅吴景茂等8人到案,吴景茂表示,1994年起替吴淑珍处理资金,这十余年来在吴淑珍指示下,透过银楼等地下汇兑管道将钱汇出国,检方粗估以地下汇款处理的款项约5亿;陈水扁夫妇、陈致中夫妇及吴景茂5人,也于昨天被特侦组正式列为洗钱案被告,均遭境管或限制出境。

特侦组指出,虽是透过地下汇兑,但外汇局应该有资料,今起会向外汇局调阅相关资料,并传唤银楼等业者;而且近日将尽速就讯吴淑珍进行正式笔录制作,必要时再次发动搜索并安排吴景茂与吴淑珍兄妹对质。

检方昨天约谈对象除吴景茂夫妇外,还有中钢董事长林文渊、两名前荷兰银行理专、三名银行职员,8名被约谈人中仅吴景茂是被告,余为证人,昨晚讯后均请回。

特侦组昨也要求陈水扁通知陈致中夫妇早日回国,并提供查帐同意书,陈水扁称,儿、媳应会早日回来,也会出具同意书。特侦组说,若能取得同意书,即可针对陈致中夫妇在新加坡、瑞士的帐户进行海外查帐。

银行人员昨证称,全受吴淑珍指示投资;林文渊则说,他不是陈水扁的帐房,他只负责2000年大选预算控管支出,他不管收入,阿扁弊案和他没关系。

朱朝亮检察官说,昨正式将洗钱案签分“九七特他一○六号案”,共有陈水扁等五被告,陈致中夫妇因在国外,遭列入境通报,其余三人均限制出境、出海。除了第三代之外,前第一家庭成员目前仅陈幸妤未遭限制出境。

朱朝亮说,昨天是针对瑞士美林银行内的2100万美元资金来源进行调查,并没有外传所谓的16亿台币,陈水扁妻舅吴景茂应讯时承认,1994年陈水扁任台北市长起,他就开始替陈家处理投资,利用他在新加坡的荷兰银行帐户或台湾的银楼汇款至新加坡、瑞士等地,但钱都是清白的。

特侦组则追问,既是清白,为何要采地下汇兑?吴景茂响应,是吴淑珍指示,至于从台湾汇出多少钱?他忘了,吴妻陈俊英则称她只帮忙汇钱,什么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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