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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英九将涉机要费绝密文件解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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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讯,台湾总统马英九星期三宣布,将涉及前总统陈水扁国务机要费一案的被陈水扁列为绝密级别的文件,加以解密。

这项解密行动,据称有助于检察官调查前总统陈水扁是否涉及贪污1480万新台币的国务机要费一案。

马英九的助手詹春柏在记者会上说:“我们已经详细审查了有关证物。公开这些文件,不会有类似危害国家利益的问题。”

“经过仔细的分析,我们决定解除这些文件的绝密级别。”

这些文件主要是牵涉陈水扁在2000-2006年使用特别费的记录和凭据。

检察官在2006年将陈水扁列为嫌疑人。陈水扁的妻子吴淑珍,正因同一案在接受贪污和伪造文书的法庭审讯,但陈水扁因为具有总统刑事豁免权而躲过起诉。

陈水扁已经承认使用假发票报账,但他坚持有关资金都用于“秘密外交”,和不是个人图利。

不过,检察官发现,至少有150万新台币被用于吴淑珍购买钻戒等其他奢侈品。

在检察官5月20日陈水扁卸下总统一职时展开调查前,陈水扁将这些文件列为机密。

但是,过后调查已经停止,检察官则呼吁总统对这些文件加以解密,虽然陈水扁及其民进党警告说,这些文件公开后,台湾的利益就会受到危害。

陈水扁办公室谴责解密的举动。

陈水扁办公室在一份声明中说:“根据法律,被列为‘绝密’级别的文件,永远不能解密……马总统的举动已经违反了法律,同时违宪。”

马英九的发言人王郁琦拒绝这项指称,说:“这些文件从一开始就不应该列为绝密。”

“这些文件也不符合国家机密法规定的‘秘密’标准,更不用说是‘绝密’了。”

台湾检察官办公室发言人说,总统解密的举措,将有助于调查。

陈水扁及其家人2006年来一直陷入腐败丑闻中,包括陈水扁的女婿赵建铭因内幕交易而被逮捕。赵建铭也被判处七年监禁。

台北市后来也爆发数十万人上街示威,要求陈水扁下台,但陈水扁坚持他和他的家人是清白的。

附录

 

中央社:陈水扁:国务费机密卷证注销 违法更违宪

国务机要费案前总统陈水扁核定为“绝对机密”的卷证,总统马英九核准注销机密。陈水扁办公室今天发布新闻稿指出这是“违法更违宪”并反问马总统“是否要承担一切的后果与责任?”呼吁社会各界应严肃思考透过宪政程序厘清相关争议。

新闻稿指出,总统负有保守国家机密的义务,不因卸任而消失,若接任总统的人只因政治斗争的需要,任意将前任总统任内所核定应永久保密的绝对机密予以注销, 不但严重危害国家安全与国家利益,更陷卸任总统于保守国家机密与争取自我辩护两难处境,直接剥夺卸任总统行使保守国家机密的程序权,以及宪法第十六条所赋予之诉讼权。

新闻稿并反问,未来国务机要费案侦查与审理期间,任何攸关国家安全与国家利益机密事项的公开与揭露,马总统是否要承担一切的后果与责任?

陈水扁透过新闻稿表示,大法官会议第六二七号解释文特别强调针对总统之国家机密特权,“其它国家机关行使职权如涉及此类信息,应予以适当之尊重。”国务机要费案之争议,前所未见,不但具有高度政治性,更属宪法层次之辩证,对我国宪政体制之影响至深且钜,应慎重为之。

他说,现任总统对卸任总统于任期中行使国家机密特权的机密核定行为及隐匿信息行为等宪法上的统治行为,原则上均予以尊重不得审查,这是民主宪政国家的通例。

他认为,马总统的行为俨然视宪法与大法官会议解释为无物,此举对个人荣辱的伤害事小,但对国家安全与宪政秩序的危害事大。

他呼吁,为弥补马总统所造成的伤害,社会各界应严肃思考透过宪政程序,厘清总统国家机密特权适用范围与核定效力,以及卸任总统对保守国家机密所应有的权利 义务等争议,不能只因为政治的压力与需求,就粗暴地径行注销前任总统有关国家机密的核定,这样才是正本清源,谋求合宪、合法的解决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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