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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将对网上买卖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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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有关官员说:“我们设想,只有那些将网上生意作为主要收入来源的,才需要营业执照和缴税。”

上海讯,继北京后,上海也将对网上买卖活动征税,并要求网上经营者申请执照。

上海日报报道说,上海工商局将对电子商务颁布新的规则。

之前,北京市已经宣布将从下个月起施行类似的措施。北京市规定,任何通过电子商务盈利者,都必须申请执照,未领取执照在网上经营的,将被处以罚款。

上海工商局说,该局在5月份向立法机关呈交了修改法律的建议。在目前,任何人可以开设网上商店,但当局却受到越来越多有关网上售卖的货品质量问题和欺诈问题的投诉。

去年展开的玩具质量检查显示,网上出售的玩具,只有20%通过检查,上海日报说。

当局表示,没有必要的法规,消费者的权益就无法完全得到保护。“我们相信,经营者在工商局以真实姓名注册,我们就能很容易找到他们,来解决买卖双方的争议。”

当局也表示,新的规则一旦实施,网上商务也意味着必须缴税。

“尽管没有真实的商店,但他们在做生意,他们应该缴付一定数量的税金。”

当局说,目前有关规定的细节还在讨论之中。“我们设想,只有那些将网上生意作为主要收入来源的,才需要营业执照和缴税。”

“我们将检查经营者的记录,看他们生意的频度,来决定他们是否需要执照。”

上海可能颁布的规定似乎较宽松。

北京市公布的规定是,所有从事网上经营的企业实体或个人,“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不过,对于已经注册为企业或个体户的,网上经营内容和注册内容相符的,则不必另行注册。个人在网上售卖自用物品,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也不需注册。

但是,在上海临近的浙江省,则采取了较为严厉的作为。

现代金报报道说,盐官一名在淘宝网上开设的小店的男子因涉嫌无照经营,被工商局以未进行工商注册为由进行了查处。

浙江海宁工商局有关人员说,《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从事无照经营;而《浙江省取缔无照经营条例》重申了从事生产、经销、服务等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在依法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他指出,营利性的网店从事的是“经销、服务等经营活动”,当然适用这两个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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