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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迷你债券可能违反美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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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讯,香港一份报纸报道说,香港银行可能被迫中止从投资者手中买回和雷曼兄弟有关的迷你债券,因为此举可能触犯了美国的破产法。

星岛日报报道说,香港银行公会原定下月初公布回购雷曼迷你债券的详情,但据悉,回购计划在最后阶段却出现 法律障碍。

星岛日报援引银行公会的法律顾问指出,根据美国的破产法,与雷曼兄弟相关的所有产品,只有清盘人才有权处理。因此,银行可能无权自行向雷曼迷债的投资者回购 产品。

接近银行公会的消息人士透露,公会已将法律顾问的意见知会特区政府,目前公会正等待进一步的法律意见,才决定是否要停止、推迟或如期回购雷曼迷债。

有消息指,即使撇除清盘人的障碍,根据雷曼迷债产品的合约规定,需要有20%的迷债投资者,才可以要求信托人激活变卖资产程序,并要有75%投资者同意,才可变卖资产;但现在银行回购迷债产品,却完全不合乎这些程序。

根据政府早前公布的资料,香港购买雷曼相关产品的投资者共有4.37万人,当中有3.36万人是购入迷你债券,涉及金额112亿元。根据政府提出的回购方案,这3.36万人可由银行以巿价购回迷债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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