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球星范志毅被前妻控上法庭
这不是范志毅第一次因钱财问题被告。之前范志毅被一家银行追讨七百多万元款项。
上海讯,中国国家足球队前队长范志毅,被其前妻控上法庭,追讨200万元人民币及利息。上海日报报道说,徐汇区法院正在考虑范志毅的声明,范志毅认为自己并不住在徐汇区,法庭不能审理此案。
39岁的范志毅曾经是上海足球头号明星。他的前妻李倩在诉状中说,她和范志毅在2006年5月10日离婚。
根据离婚协议,范志毅必须支付给李倩300万元人民币。第一个100万元必须在离婚后10日内支付,第二个100万元在2007年4月30日前支付,余款在今年4月30日前支付。
协议规定,如果未能按时支付,利息是银行利息的四倍。
但范志毅在支付了第一期款之后,未能支付余款。李倩因此入禀法院要求范志毅支付200万元和17万元利息。
这不是范志毅第一次因钱财问题被告。
2007年4月,上海第二中级法院下令范志毅必须返还一家银行本息720万元。
2004年1月,范志毅向交通银行借款740万元,买下一座四层楼的房产,在支付了60万元本息后,范志毅没有支付余下的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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